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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制定出台了 《梅江区保护客家古民居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同时,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属省、市、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由当地政府与业主签订保护责任书,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组织文化、建设、国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古民居保护工作,要求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周围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和限制周围建新的建筑群,努力改善列入文物保护的古民居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
该区对现存客家古民居的数量、保存状况和具体分布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和分类、建档。据统计,辖区内有929座古民居,已登录125处古民居(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7处、区级5处)。在此基础上,对一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客家传统民居按照体现客家围龙屋建筑艺术、客家特色民居文化和保存较好的原则,建立保护区和单体建筑保护单位,以开发利用就是最好保护和传承好客家文化的观念,进行有选择性保护和开发利用。
近年来,该区将古民居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古民居保护补助机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古民居的保护。区财政拨出专款抢救濒临倒塌的长沙镇罗衣塔,筹资1000多万元对有700多年历史的梅州学宫进行重建,争取旅印侨贤黎次珊先生伉俪捐资对魁星楼进行修缮,争取有关方面将乾隆、嘉庆年间“重修梅州试院碑记”、“学前东界”、“学前西界”三块碑刻运回梅州学宫,深挖梅州学宫蕴涵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在利用围龙屋继善堂举办“梅江区客家民居风情展”工作中,由继善堂后裔投入100多万元对继善堂进行全面的修缮,区政府拨出近20多万元用于继善堂客家民俗风情展布展,青年泥塑艺术家刘沅声无偿提供38组近200个泥塑人物照片及物件造型,梅州市收藏家协会郑桓江会长、魏金华副会长无偿提供明、清时期客家民间收藏实物。通过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通力协作,社会贤达无偿支持,较好地实现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